意外受伤遭遇医疗事故以后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05 04:57) 点击:446 |
家住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向阳小区的梁玉海,是一位个体户,生活平稳无忧,可没想到,两年前做家务的一次意外受伤,竟然让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。 2004年4月28日上午梁玉海在家用菜刀剁骨头的时候,由于用力的不当,刀把折断,他用左腿下意识的一挡,刀竟然砍在了左腿上,血流不止,当时梁玉海的左腿就没有了知觉。马上被家人送到了当地的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,确诊为左腓骨神经损伤,骨头有裂痕。医院对伤口进行了神经吻合手术,并且打上了石膏。梁玉海回家养病。 在家修养的时候,梁玉海曾经感觉到不适,到医院进行咨询,医生说:“没事,在家好好养着。”可没想到在拆掉石膏后,他的腿开始出现了肿胀和疼痛,他再次拄着拐杖到医院咨询,医生还让他在家好好的休养,他问那要多长时间能好,医生很不耐烦的说:“先三个月吧,不好就养半年,或者是一年。” 梁玉海回到家中,总觉得不对劲,2004年6月他就来到了哈尔滨医大一院进行了检查,通过探察,发现断裂的神经有漏接、错接的现象。医生说:“如果再晚来一段时间,这条腿就要截肢,这属于医疗事故。”在医大一院治疗后,梁玉海回家养伤,想着自己的状况,他下定决心,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。 2005年初,梁玉海找到富拉尔基区法院,第一次开庭,因为没有医疗事故的鉴定没有判决。2005年1月,他到齐齐哈尔医学会进行鉴定,没有结果,又等了将近一年的时间。2005年11月9日,黑龙江省医学会得出鉴定结果,被确定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。2006年1月25日在齐齐哈尔三院鉴定为八级伤残。有了这两份鉴定结果,他认为事情应该很快得到解决,可后来两次的开庭审理却让他无可奈何。 第一次,院方代表竟然在法庭上大打出手,他躲到法院楼上才逃过一劫。事后他曾经到医院讨要说法,竟然被院方保安拖出院长室二十多米。当他第三次拄着拐杖走上法庭的时候,却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期,不给下判决书。 两年的时间过去了,梁玉海的家业已经全部耗尽,可他说:“我相信总有说理的地方,就算是卖血、卖房子我也要为自己讨回说法。” 律师点评:一起简单的医疗事故却因为有关部门的不负责,耽误了两年之久,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。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匮乏是原因之一,难道就再没有别的原因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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